刑事一審-詐欺車手-加重詐欺無罪判決
案例背景
當事人A借用公司帳戶給朋友X,讓朋友X匯入虛擬貨幣款項,且A同時幫忙朋友X提款,提領金額高達數百萬,台南地檢署認定A為詐欺車手,便以刑法第339條之4加重詐欺罪將A起訴。A於台南地院第一審委託杜昀浩律師幫忙。
案件策略
杜律師跟A多次討論後,提出多份辯護狀及證據,主張A的公司帳戶本來就有使用,不可能讓詐騙集團使用,另外傳喚證人B證明A的清白,在審判程序中,杜律師與檢察官唇槍舌戰,費盡心思說服法官相信A是無辜的,最終成功獲得台南地院的無罪判決。
作者介紹:
杜昀浩律師
高雄律師
興趣使然的法律工作者,提供高雄地區2小時內律師緊急救援服務。致力於撰寫法律普及文章,希望能拉近法律與社會大眾的距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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