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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一審-恐嚇-無罪


恐嚇無罪判決

案例背景

當事人A與前妻B發生爭執,與B較為親近的兒子C在一旁觀看,嗣後B向警局提起恐嚇罪之刑事告訴,表示A要讓自己死且要燒房子,C也幫B作證,導致A遭到高雄地檢署起訴。A委託杜昀浩律師擔任高雄地院第一審程序的辯護人。

案件策略

杜律師向法院聲請傳喚B、C進行交互詰問,詰問時有發現B、C講述之內容互相矛盾,且與兩人在警詢時所述亦有差異,因此在辯論時點出B、C證述的矛盾之處,最終成功說服法官,替A取得無罪判決

 

作者介紹:

杜昀浩律師

高雄律師

興趣使然的法律工作者,提供高雄地區2小時內律師緊急救援服務。致力於撰寫法律普及文章,希望能拉近法律與社會大眾的距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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