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 of page

民事一審-侵權行為(車禍)-勝訴判決

侵權行為(車禍)

案例背景

A在公園廣場騎乘自行車,B則進行直排輪活動,兩人相撞,B向A提起民事訴訟,主張此為交通事故,請求100萬元以上之損害賠償,A因此委託杜昀浩律師擔任橋頭地院第一審程序的訴訟代理人。


案件策略

杜昀浩律師檢視A的騎乘路線,並傳喚證人到庭作證,搭配杜昀浩律師所撰寫的書狀,以及杜律師在言詞辯論當中的言詞敘述,最終成功說服橋頭地院,A對於兩人的碰撞並沒有侵權行為之過失,法院判決駁回原告B的請求,A不用賠償B,A因而取得勝訴判決。

#高雄律師 #交通車禍 #侵權行為 #勝訴判決



作者介紹:

杜昀浩律師

高雄律師

興趣使然的法律工作者,提供高雄地區2小時內律師緊急救援服務。致力於撰寫法律普及文章,希望能拉近法律與社會大眾的距離。

留言


bottom of pag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