刑事偵查-妨害名譽及妨害自由-恐嚇不起訴杜昀浩律師8月25日讀畢需時 1 分鐘案例背景A與B之家人曾有民事訴訟,A因認B在該訴訟中做偽證,氣憤之下傳送一些氣話告知B,並詢問第三人C,關於A做偽證之事情,而B對於A提起恐嚇及妨害名譽之刑事告訴,A因此委託杜昀浩律師擔任橋頭地檢偵查程序的辯護人。案件策略杜昀浩律師陪同A至警局,看到告訴內容及證據後,替A主張其並沒有要恐嚇及妨害名譽之犯意,且客觀行為亦不該當這兩個罪,最終成功說服橋頭地檢,取得不起訴處分。#高雄律師 #恐嚇 #妨害名譽 #不起訴 作者介紹:杜昀浩律師高雄律師興趣使然的法律工作者,提供高雄地區2小時內律師緊急救援服務。致力於撰寫法律普及文章,希望能拉近法律與社會大眾的距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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